校内因公查档
1、学校各部门因公查阅档案,所有审批程序通过OA工作流程完成。
2、立卷部门查阅本部门档案,填写《档案查阅申请表》,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批;
3、查阅学校党委常委会、校长办公会会议记录,填写《学校党委常委会、校长办公会会议记录查阅申请表》)须经学校办公室负责人审批;
4、利用涉密档案,填写《涉密档案利用申请表》,须经学校保密办负责人审批;
5、利用会计档案,填写《会计档案利用申请表》,须经计划财务处负责人审批;
6、学校纪检、监察及审计部门在办案或审计过程利用档案,填写《专项工作档案利用申请表》,须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和档案馆负责人审批;
7、科研项目档案实行课题负责人查阅原则,若委托他人查阅,须经课题负责人授权同意后方可查阅。
8、校外单位因公查阅学校档案,应持单位介绍信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、填写查阅登记表,经归档单位负责人审批,方可在馆内查阅或复制档案。
9、档案原则上一律不外借。学校内部单位因公务等特殊原因确需借出档案的,需在OA提交档案借出审批流程,由所在单位、所借档案立卷部门、档案馆负责人审核同意方可办理借出手续。校外单位因特殊情况借出档案,需经档案馆、归档单位负责人以及分管校领导审批。
档案外借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周,档案在外借期间有涂改、伪造、损毁、丢失等情况,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。档案外借业务实行“谁受理、谁负责”原则,具体经办工作人员负责督促与催还所借出档案的制度,归还档案时,须认真检查、核对所借阅档案完好无损,方办结归还手续。
档案馆地址:成都市十二桥路37号成都中医药大学图书馆大楼六楼 邮编:61007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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